----------------------------------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SYGPC03151
采购人
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价
26万元
服务周期
一年
论证时间
2019年9月10日15:30
论证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开标室
采购项目说明及需求
1.开展立法选题的科学论证,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编制课题研究报告;
2.对照相关上位法律规范、其他省市现有立法例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十堰实际,起草《条例》草案,搭建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3.开展大规模问卷调查,征集市民意见;
4.参与《条例》的征求意见工作,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归纳汇总,建立意见建议反馈机制;
5.参与立法调研和学习考察;
6.按照时间节点,向《条例》起草工作专班报送《条例》(送审稿)、起草说明及相关资料;
7.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湖北大学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按照十堰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018年,湖北大学指导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全国第三的好成绩,全市的文明创建培训、测评标准制定、摸底测评和专家指导等工作均由湖北大学完成,且完成情况优秀,为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湖北大学继2014年以来,为湖北省多个提名文明城市提供相关服务和指导工作,并于2017年成功指导宜都市、大冶市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湖北大学也成为我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决策机构和指导机构。基于湖北大学对本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了解,与我市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具备其服务的优势性,可以更高效、高质量的的制定出可操作性强且具备十堰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湖北大学现设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电子商务及法律、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5个本科专业,公共管理、法学、政治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行政管理为省级重点学科,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为省级精品课程,拥有文明城市发展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所、生态政治研究所、公文写作研究中心、社区研究中心、卫生政策研究与评价中心、公法与人权研究中心、法学实务教学中心等。同时,建设有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培养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现有教职工6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7人、教授14人、副教授28人、讲师18人。有省级各类专家10余人,湖北大学专业责任教授以及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责任教授10余人。教师中博士研究生49人,专任教师博士率达到85%。近5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140余项,出版各类专著、译著和教材40余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近30项。
湖北大学以城市法治、文明创建、公共治理为优势和特色,以服务地方、服务社会,将社会治理法治化、文明创建规范化作为专攻领域,设立以法治城市、文明城市为问题导向的跨学科研究领域,通过所承担的城市法治建设、文明创建评价体系项目,为地方治理提供支持。
项目负责人郑全新,现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武汉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社情民意研究专家库成员,江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曾主持过《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承担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教育厅等纵横向研究课题近十项。项目团队包括法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多个专业成员,团队成员均具有法学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理论功底深厚,并具有丰富的立法起草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实务经验。
论证专家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的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
本项目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市人大常委决定出台《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市2017、2018由湖北大学指导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全国第三的好成绩;湖北大学设有本提案专业研究学科及强大的博士、硕士等团队,并在国内外学术上发表论文千余篇,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近30项;本项目负责人郑全新曾主持过《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理论功底深厚,并且有丰富的立法起草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实务经验。综上所述: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城市创建编制服务,强烈推荐湖北大学。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特此说明。
论证意见二: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在湖北大学这几年的指导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各项培训、测评标准的制定及摸底测评等工作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湖北大学拥有文明城市发展研究院,是一个包括法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多个专业的团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同意湖北大学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论证意见三:湖北大学前期指导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完成情况良好且湖北大学前期为湖北省多个提名文明城市提供相关服务及指导工作。同时2017年成功指导宜都市,大冶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成绩优异,湖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相关师资力量也十分雄厚,该项目负责人郑全新专业性强,理论功底深厚并具有丰富的立法起草和文明城市创建实名经验,综上,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编制服务采购推荐湖北大学,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系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特此说明。
论证专家:
专家一: 马欢欢 中级 湖北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专家二: 钱雅娣 高工 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
专家三: 管爱丽 中级 十堰市绿洲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19-8102790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10日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王伟伟
联系电话:0719-846729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安兵
联系电话:0719-8689856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
来源: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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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条例 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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