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第一次)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16日于吉林发布
原标题: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第一次)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16日于吉林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8618718
信息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16 14:34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16日 15时2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0773-1943GNJLHWGK28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 地址:长春市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曲先生138441037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王丽艳0431-811507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3.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3供应商近两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副食品配送业绩;3.4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3.9具有实体的店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4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投标报名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实体店面证明资料(实体店面彩色图片或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购买协议);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法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即可)。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73-1943GNJLHWGK28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 2.2招标范围: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配送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2.4配送地点:以最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供应商近两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副食品配送业绩; 3.4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具有实体的店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4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投标报名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实体店面证明资料(实体店面彩色图片或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购买协议);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法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即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 地 址:长春市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13844103733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 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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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安 南部 长春市 经济开发区 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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