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海晏县(2019)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采购项目(第四次)包1、包4招标公告发布9月18日于青海发布
原标题:2018年海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采购项目(第四次)包1、包4招标公告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题:2018年海晏县(2019)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采购项目(第四次)包1、包4招标公告发布9月18日于青海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8759140
信息来源:青海政府采购网|海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17 19:10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18日 06时2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style id="fixTableStyle" type="text/css">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style>一、 招标项目编号: 陕西瑞恒公招(服务)2019-015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包、1
3400000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 包、4
2000000
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18 至 2019-09-24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2203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及包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12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大屏幕) 八、 开标时间: 2019-10-12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包1 6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 2806027909200012014(收款行号:102851000114)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条规定的账户。
2 包4 38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 2806027909200012014(收款行号:102851000114)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条规定的账户。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243318 传真: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2203室 2、采购人名称: 海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 晏先生 联系电话: 13897011752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海晏县财政局 联系人: 海晏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970-8634952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来源:青海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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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海晏县 第四次 招标公告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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