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传统中药(2019)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18日于吉林发布
原标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传统中药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传统中药(2019)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18日于吉林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8775908
信息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18 10:08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18日 11时0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传统中药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传统中药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9-6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方式:叶主任,0431-86177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8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传统中药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概况: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传统中药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 1.2采购计划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190830}-2334号; 1.3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9-617; 2.2招标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传统中药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3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业主指定地点); 2.4招标产品列表(主要内容): 标段号 货物名称 数量(批) 主要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万元) 第一标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 院传统中药产业化生产建设 项目第一标段 1 详见招标文件 984万元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且财务独立),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半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备中药饮片或者中药制剂生产资格及能力(提供证明文件)。 3.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4 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审核报名(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4.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不少于一项或提供具备生产中药加工能力证明文件);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2016-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 4.6提供2018年任意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缴费凭证及社保证明(社保应为:包含被授权人在内的企业所有在职人员社保信息,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文件); 4.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内容应符合招标公告3.3要求); 4.8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4.9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文件; 4.10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年9月18日;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 2019年9月 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办理手续。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领购招标文件手续,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1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4.1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4.13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4.1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5.3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6、公告及公示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7.2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7.3联系人:叶主任 7.4联系方式:0431-86177703 7.5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6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7.7联系人:史女士 7.8联系方式:1375616154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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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附属医院 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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