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全区环境空气自(第二次)动站运维—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9月18日于新疆发布
原标题:全区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全区环境空气自(第二次)动站运维—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9月18日于新疆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8759172
信息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17 20:02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18日 06时26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style id="fixTableStyle" type="text/css">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style>一、招标项目编号: XDW2019038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第1包 “乌-昌-石”、“奎-独-乌”区域 15个自动站 975000
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区控城市站)运行维护项目,运维服务范围包括:80个区控城市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工作应接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各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区控城市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及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常。涉及站点迁移和设备更新的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最新管理规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南疆3地州 21个自动站 15750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3包 东疆及阿克苏、巴州区域 20个自动站 14800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4包 伊犁州、博州区域 24个自动站 16800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1-4包服务期限为:2019年12月01日至2020年05月31日。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5、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投标; 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下述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经法院判决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环协颁发的空气自动站六参数运维服务能力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2)具有近4年中标国家城市空气网国控空气自动站第三方运维服务或城市空气自动站运维现场检查的类似业绩至少1项。3)具有近三年内参与新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空气自动站运维的业绩至少1项。 9、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出现下述情况:因运维空气自动站存在重大问题被国家、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或约谈。 10、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11、投标人可对第1-4包中一包或任意多包进行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在第1-4包中最多只能中1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18 至 2019-09-24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6楼招投标部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6、8、10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同时须携带原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注:每个包须单独准备2份资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08 11:00:00 八、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6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 2019-10-08 11:00:00 十、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6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第1包 “乌-昌-石”、“奎-独-乌”区域 15000 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6511 0085 0018 1500 25809 转账
2 第2包 南疆3地州 30000 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6511 0085 0018 1500 25809 转账
3 第3包 东疆及阿克苏、巴州区域 25000 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 业部 6511 0085 0018 1500 25809 转账
4 第4包 伊犁州、博州区域 30000 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 业部 6511 0085 0018 1500 25809 转账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德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茸 联系电话: 18119116149 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6楼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 董开元 联系电话: 0991-4165355 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空气 环境 监测站 城市环境 空气质量
上一篇: 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宝石沟开(首次)发雪具服务中心)公开招标公告9月18日于新疆发布
下一篇: 宣恩县椒园集镇“裸土覆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由湖北善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首次发布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