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白河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公安局监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公安局监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DDL-2019091
三、采购人名称: 白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南台路50号
联系人:白河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78127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铁路物资供应段四楼业务部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1303891199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白河县公安局监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采购白河县公安局监所智慧监管建设一批
项目用途: 监所智慧监管建设
采购预算: 13962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不 得 为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场查询);5、供应商提供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保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期);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19 09:00:00至2019-09-26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铁路物资供应段四楼业务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投标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网上报名回执截图扫描件等加盖公章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投标供应商登录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09 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201第一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10-09 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201第一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38911990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 0166 3711 0000 03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