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于2019年8月12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发布公告并接受供应商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仅天门康复医院参与报名。
二次采购公告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并接受供应商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无供应商参与报名。
因项目实施时间紧、采购内容具有一定地区局限性、专业性等原因。为最大限度的节约时间及成本,较短时间内顺利完成本项目,拟对“天门市公安局医疗服务采购”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项目经市财政部门批准,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