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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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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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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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火车站候车大厅北面墙居中广告位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DZFCG201909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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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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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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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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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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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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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433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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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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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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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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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起辰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李毅 1897240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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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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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灯箱看板,11.5M×4.8M,1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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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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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东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暨打赢旅游翻身仗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巴办文【2017】36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东县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巴政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加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宣传,决定在恩施火车站候车大厅北面墙居中广告位进行广告宣传,因恩施起辰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承担恩施火车站内外广告位建设和经营发布,对车站售票大厅、候车大厅、站台、出站口、外广场等火车站区域的相关广告位具有唯一性广告发布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故本项目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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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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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火车站候车大厅安检区上方墙面居中唯一块大型广告位11.5M×4.8M,1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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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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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专家小组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评审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论证专家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名单:1.贾华兵 2.朱元福 3. 邓婕
论证时间: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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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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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不超过预算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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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起止日期:2019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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