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黄陂区重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由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午发布
原标题:黄陂区重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黄陂区重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由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午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71098148
信息来源: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10-15 08:09:08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黄陂区重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
|
武汉市黄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陂区重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
预算价
|
330万元
|
联系人
|
万婷
|
联系方式
|
18971285460
|
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158号
|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为全面及时地掌握全区重大项目从确认许可、供地、前期审批、加工建设、竣工验收到招商引资过程的动态信息,将前期审批与上级审批平台进行无缝对接,黄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黄陂区重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功能如下:
1. 数据基础管理应用类:
(1)重大项目上图显示、(2)项目信息远程申报、(3)项目信息查询
2. 数据深度分析应用类;
(1)综合统计分析、(2)“多规融合”信息查询、(3)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查询、(4)项目选址评估分析
3.管理辅助应用类;
(1)重大项目管理督办预警、(2)项目进度预警、(3)报告报表导出、(4)用户间互动交流、(5)跨平台多终端使用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1 项目管理需求:按照项目管理需求,需要建立黄陂区重大项目为核心的数据库,具体包括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两个类别的专项空间数据库,其中重大项目按投资主体可分为社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可分为省、市、区级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包括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和其他项目等类别。2 项目实施需求:系统需要对重大项目从确认许可、供地、前期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到招商引资过程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动态监控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情况,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对项目在不同阶段的完成进度进行智能督办预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土地开发利用效果和推进城市建设提速奠定坚实的基础。3 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一宗土地的使用,从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的角度来看,大致需要经历可研立项、土地管理(批、征、供、用、补、查、登)、规划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几个环节,构成了土地生命周期。各环节都需要大量、准确的数据做支撑,各环节之间又存在紧密的关联,这种关联需要有信息系统来进行科学的管理。4 研究、分析和决策需求:系统需要对土地管理、具体项目实施各阶段、各层面的数据进行准确、全面的掌握,以便进行研究、分析和决策,并制定相关调整方案和政策改善措施,最终的反馈调整内容又将作为业务审批、土地监测的依据。因此,系统应开发数据的查询、筛选、汇总、统计、报表输出等功能。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论证意见:
1. 待建系统是在原系统基础上扩展,原系统数据库已经完成大部分,为避免重复建设拟继续沿用原系统开发与更新。
2. 待建系统涉及地形影像、地籍地政等敏感信息,安全性极高,由原开发单位继续承担系统开发,有利于安全、保密。
3. 由原开发单位继续开发待建系统可保证新旧系统兼容及整个系统的运营、维护和升级。
基于上述原因,现待建系统开发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论证评委姓名及单位:
1.肖德宝(教授) 华中师范大学
2.潘 昊(教授) 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
3.倪可乐(高工)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拟成交价格
|
330万元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二、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即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
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黄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158号
联系人:万婷
电话:18971285460
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木兰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森华国际城5栋2单元201
联系人:肖健
电话:027-82203439
五、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黄陂 大华 重大项目 项目管理 管理信息系统
上一篇: 2019荆州国际马拉松运营采购增补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由湖北中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权威发布
下一篇: 大别山(鄂东)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泛光照明工程(第二次)招标澄清回复函:由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次发布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