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预算:92.13万元 计划工期:8个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条件:
1.具有公路施工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近三年内(自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须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 月 05 日17点30分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有效公示期内向指定邮箱 120585044@qq.com 递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特定条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樊文洁 电话:13597667150
电子邮箱:120585044@qq.com
联系地址:阳新县园林局斜对面(大隆汽修二楼)
采购人:阳新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 谢伟 联系电话:15335880777
地址: 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街166号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