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禄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SF-LQBZHYY-采购-2018122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禄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 YNSF-LQBZHYY-采购-20181225 1.3招标内容:禄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71565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包 1.5交货时间及质量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供货,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累加计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质量要求:货物必须为全新产品并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满足本文件相关要求,验收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产品将被拒收或者取消供货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和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拒不服从配合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1.6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付款方式:按采购合同规定支付。 1.8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8.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8.2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若检测报告或合格证随设备一起的在验收时候必须提供); 1.8.3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三年的上门免费运行维护、清洁保养、安装等服务。 1.8.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1.8.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