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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十环网讯:重点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8日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对 物联网技术应用重点建设专业建设购置经费项目,物联网技术应用省重点专业服务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901-100197-0001,440100-201901-100197-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物联网技术应用重点建设专业建设购置经费项目,物联网技术应用省重点专业服务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37,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一:物联网技术应用重点建设专业建设购置,采购预算:12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包组二:物联网技术应用省重点专业服务建设采购,采购预算:13.7万元。 规格型号、配置及技术参数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 项目完成期:包组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包组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内完成。 3. 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组,但应对所投包组内的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所投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本项目需落实鼓励开展信用担保、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及投标人开标前三个月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5) 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6)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授权代表)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1月08日 至 2019年01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08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工 | 联系电话:020-37680163-8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赵老师 | 联系电话:020-8625448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
(三)采购人: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 地址:白云区黄石东路68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
来源:广东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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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东 重点建设 招标公告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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