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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十环网讯:和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租赁户外擎天柱广告牌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1月9日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和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租赁户外擎天柱广告牌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租赁户外擎天柱广告牌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181122]-072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项目联系电话:0433-42256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和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和龙市 联系方式:周瑶 0433-42637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伟 0433-4225689 代理机构地址: 和龙市人民大街1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二次)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和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现对租赁户外擎天柱广告牌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租赁户外擎天柱广告牌项目; 2、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181122]-0720号; 3、采购内容:租赁和龙市一级公路头道收费站至和龙市新政务中心区间广告牌,共二块,租赁期一年(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资金:24万元;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6、交货安装期:14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交货安装地点:业主指定的交货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9 年1 月9日至 2019年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 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龙市住建局三楼) 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年2月15日9时0分; 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周瑶 电话: 0433-4263778 代理机构: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伟 电话:0433-4225689 监督机构: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15日 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龙市人民大街10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来源:吉林和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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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租赁 项目 吉林 和龙市 擎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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