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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十环网讯: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商务区渣土清运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1月9日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商务区渣土清运项目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9010701-0001号要求,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商务区渣土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DX-2018-120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商务区渣土清运项目 (三)采购金额:招标控制价5086.28185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商务区渣土清运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渣土清运 (5)数量:1家 (6)简要技术要求:渣土运输及土地移交前场地的看管维护 (7)服务期:90天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武汉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昌区积玉桥街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幢49层1-6号)。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及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进行现场报名。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报名,信用查询通过,原件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昌区积玉桥街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幢49层1-6号) (二)截止时间:2019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昌区积玉桥街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幢49层1-6号) (二)时间:2019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01月08日至2019年01月15日,共7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45号江岸科技大厦3楼 联 系 人:闫格 电话:027-6569539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积玉桥街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幢49层1-6号 联 系 人:张丹 电 话:18062062942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2739060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来源:湖北武汉市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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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湖北 渣土 武汉市 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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