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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十环网讯: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本部二楼学生食堂和四楼教职工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11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本部二楼学生食堂和四楼教职工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本部二楼学生食堂和四楼教职工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GD-FGFW-190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288421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20-3600 42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20-28842163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 | 经营承包期限 | 院本部二楼学生食堂和四楼教职工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 签订合同之日—2022年1月20日 (如我院搬迁至新校区则以搬迁日期终止合同) |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2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3 2018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3.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及因服务纠纷而引起的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性事件;5. 现经营我院食堂的承包单位不可再参与投标;6.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2018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10.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及因服务纠纷而引起的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性事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2. 现经营我院食堂的承包单位不可再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来源:广东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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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州 广东 食堂 教职工 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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