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十环网讯:安溪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成果监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1月11日
受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24]CDH[GK]2018034-1、安溪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成果监理服务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1、招标编号:[350524]CDH[GK]2018034-1
2、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成果监理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否 | 1(项) | 9,000,000.0000 |
| 9000000 | 180000 | 2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否 | 1(项) | 450,000.0000 |
| 450000 | 9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 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 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含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投标人须经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包:2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监理资质 | 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监理资质(需含: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投标人须经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1-10 18:15 报名截止时间:2019-01-25 18:15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1-31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1-31 09:30,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安溪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 联系人姓名:陈水晶 联系电话:13859748225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冯五妹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1-10
来源:福建安溪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建 安溪县 招标公告 国土 成果
上一篇: 十环网讯:海淀区田村路街道城市运行服务中心辖区无主垃圾及案件处置经费公开招标公告1月11日
下一篇: 十环网讯:伊洛路(瀛洲路--孙辛路)等10项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月11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