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轨道交通4、5号线PPP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价为3800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1.2.2采购内容:完成昆明市轨道交通4、5号线PPP项目咨询服务,包括: A.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咨询服务 (1)财务分析。根据目前资本市场对项目收益水平的要求,结合昆明市政策环境及财政情况,审核项目财务模型,对项目投融资模式、收益平衡性、票价合理性等进行分析评价,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审核、确定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合理性。出具轨道交通4号线A部分、B部分2个项目财务分析报告。 (2)税务筹划。结合4号线A、B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协助市政府或其授权实施机构与云南省及昆明市相关税务部门沟通确认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等计缴原则;根据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对减税、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实现项目公司财务管理目标,节约税收成本,避免因税务处理不当引起的政府不必要支付责任。提供轨道交通4号线税务筹划方案。 (3)审核特许经营协议。审核轨道公司上报的4号线A项目公司特许经营协议、4号线B项目公司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现行PPP项目政策法规,对项目回报机制、交易结构、投融资模式、绩效考核方法、资金支付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建议,出具审核报告;举行专家审查会;协助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开展特许经营协议的谈判和协议的签订工作。出具轨道交通4号线A部分、B部分特许经营协议审查报告。 (4)核算基准成本。一是研究、核算客运服务车公里基准成本。二是审核项目公司上报的1至5年的更新、改造及追加投资的费用标准。出具轨道交通4号线基准成本核算报告及1至5年更新、改造及追加投资费用审核报告。 (5)审核年度预算。服务期内,协助实施机构分别审核4号线2个PPP项目公司编报的年度PPP项目收支预算,给出审查意见,协助实施机构确定各年预估补贴额。出具轨道交通4号线年A、B项目公司年度收支预算审核报告。 (6)提供技术性服务及培训。根据国家、省、市PPP政策、法规,提供相关咨询及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培训,培训对象为实施机构、市轨道集团、社会投资方、项目公司约60人。服务期内共开展培训不少于3次。 B.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咨询服务 (1)财务分析。根据目前资本市场对项目收益水平的要求,结合昆明市政策环境及财政情况,审核项目财务模型,对项目投融资模式、收益平衡性、票价合理性等进行分析评价,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审核、确定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合理性。出具轨道交通5号线A部分和B部分财务分析报告。 (2)税务筹划。结合5号线A、B部分实际情况,协助市政府或其授权实施机构与云南省及昆明市相关税务部门沟通确认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等计缴原则;根据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对减税、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实现项目公司财务管理目标,节约税收成本,避免因税务处理不当引起的政府不必要支付责任。提供轨道交通5号线税务筹划方案。 (3)审核特许经营协议。审核轨道公司上报的5号线项目公司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现行PPP项目政策法规,对项目回报机制、交易结构、投融资模式、绩效考核方法、资金支付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建议,出具审核报告;举行专家审查会;协助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开展特许经营协议的谈判和协议的签订工作。出具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审查报告。 (4)核算基准成本。一是研究、核算客运服务车公里基准成本。二是审核项目公司上报的1至5年的更新、改造及追加投资的费用标准。出具轨道交通5号线基准成本核算报告及1至5年更新、改造及追加投资费用审核报告。 (5)审核年度预算。服务期内,协助实施机构分别审核5号线PPP项目公司编报的年度PPP项目收支预算,给出审查意见,协助实施机构确定各年预估补贴额。出具轨道交通5号线年A、B部分年度收支预算审核报告。 (6)提供技术性服务及培训。根据国家、省、市PPP政策、法规,提供相关咨询及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培训,培训对象为实施机构、市轨道集团、社会投资方、项目公司约60人。服务期内共开展培训不少于3次。 1.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4 项目地点:昆明市。 1.2.5服务期限:自签订PPP咨询服务合同后至地铁4、5号线开通运营1年止。 1.2.6质量要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并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无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须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材料)。 c.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两个月的缴税和社保缴费记录。 d.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 1.3.3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中标单位若经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