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路政局公路管理与养护(市管公路四类设施日常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满足上海市道路养护企业从业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上海市道路养护企业标志标线专业养护从业登记条件,必须取得上海市路政局颁发的《上海市路政行业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手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路政局公路管理与养护(市管公路四类设施日常养护)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29-298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8-12094) 3、预算编号:00-19-00871,00-19-00873,00-19-00878,00-19-00881,00-19-0088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浦星公路(奉贤段)、大叶公路等公路;第二包:蕰川公路、宝杨路等公路;第三包: 沪闵公路、北松公路等公路;第四包:沪青平公路、北翟路等公路;第五包:嘉闵高架、北翟高架、崧泽高架;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第一包:浦星公路(奉贤段)、大叶公路、川南奉公路、南奉公路、南亭公路、林海公路(奉贤段)、金山大道、浦卫公路、朱枫公路(金山段)、松卫南路、杭州湾大道、亭枫公路、闵浦二桥。 第二包:蕰川公路、宝杨路、宝安公路、沪太公路、沪安线(江杨北路、月罗、蕰川、沪太)、陈海公路、S20(吴淞江桥以北~同济路立交)、G1501(同济路立交~外环隧道入口)、G1501同济路高架(双城路~吴淞大桥)。 第三包: 沪闵公路、北松公路、车亭公路、新车公路、沪松公路、松卫北路、漕宝路、嘉松南路、叶新公路、浦星公路(闵行段)、林海公路(浦东闵行段)、S20 6、交付日期: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三年。 7、采购预算金额:45190000.00元(国库资金:451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2-2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29 16:00:00至2019-01-08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8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18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路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徐家汇路579号10楼 |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 | 邮编:53015156 | 邮编:200082 | | 联系人:朱吉 | 联系人:葛洪 | | 电话:53011639 | 电话:021-35968038 | | 传真:53015300 | 传真:021-35968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