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杨新村街道旧小区污水治理二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要求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本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杨新村街道旧小区污水治理二期工程 2、招标编号:CGXQ-01-2018122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设施招2018-077) 3、预算编号:01-18-js16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设计招标服务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工程方案优化设计、总体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2、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杨新村街道辖区内罗山三(1)村、罗山三(2)村、罗山八村、黄山一村、益凯小区、罗山二村、罗山五村等7个老旧小区实施雨污水分流改造。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本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7、采购预算金额:99796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9796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网上报名凭证(加盖公章)。(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原件。(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第(1)条中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的人员,上述第(2)、(3)条中的网上报名凭证应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单位公章。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本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2-11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浦东新区牡丹路185号4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2、开标地点:浦东新区牡丹路185号4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交共同投标协议。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本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信息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的相关招标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博山东路699号 | 地址: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 | 邮编:200124 | 邮编:200127 | | 联系人:张家甫 | 联系人:毕松梅 | | 电话:18552733080 | 电话:18918322057 | | 传真:50908715 | 传真:50908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