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洞泾镇振业路堆场垃圾运输分拣处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具有《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证书类别及专业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陆域范围);(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洞泾镇振业路堆场垃圾运输分拣处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07-049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8CG288) 3、预算编号:15-19-52900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随着城市建设和更新推进,每年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尤其是去年施行在本市范围内自行消纳处置建筑垃圾以来,为了有序、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从源头上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洞泾镇拟对振业路堆场建筑混合垃圾收集、运输、分拣、末端处置工作,进行社会化服务外包,招录一家社会化作业服务单位。作业包括洞泾镇振业路堆场把建筑混合垃圾装运到原砖桥贸易城分拣点,再在分拣场所进行垃圾分拣、可燃物运输、渣土、砖块等运输及末端处置、现存管理、作业消毒等其他作业,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松江区洞泾镇。 6、交付日期:前端清运服务期限(振业路堆场清运至贸易城分拣点)为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9年4月30日完成;后端分拣清运处置完毕期限为至2019年5月31日全部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9600000.00元(国库资金:9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07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4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9年1月7日下午17: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下午17:3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07 17:30:00至2019-01-14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16年度或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缴纳凭证(2018年10月、11月、12月其中任意一个月);提供设备设施、人员证书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签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盖章。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8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28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洞泾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沪松公路3888号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32号 | | 邮编:201619 | 邮编:201607 | | 联系人:张军 | 联系人:代理机构业务员 | | 电话:57673109 | 电话:37821523 | | 传真:57673109 | 传真:378215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