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9年南桥城区绿化养护二标段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绿化养护);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节能产品及福利企业的政策规定。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南桥城区绿化养护二标段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8-20190103-023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WYC2018-017) 3、预算编号:18-18-z858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主要内容:1、浦南运河北岸绿地等绿化养护工程;2、浦星公路西侧南奉公路北绿地绿化养护工程;3、浦星公路西侧南奉公路南绿地绿化养护工程;4、农艺公园试验段绿地等绿化养护工程;5、南桥商务中心西片绿地绿化养护工程;6、广丰路两侧绿地等绿化养护工程。本项目主要包括绿地养护服务面积1045176.8平方米,行道树养护数量为2963株等(具体养护范围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2)项目养护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逐年续签。每年年底对供应商当年的绿化养护服务质量作考评,若上年度服务考核情况为合格,则下年度以相同金额续签。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127629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27629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0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08 16:00:00至2019-01-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3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3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奉贤区绿化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2169号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 | | 邮编:201499 | 邮编:201499 | | 联系人:许翔 | 联系人:翁研超 | | 电话:021-67193059 | 电话:37563189 | | 传真:/ | 传真:375631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