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洞泾镇贸易城地块拆违建筑垃圾分拣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3)《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证书类别及专业为工程渣土和拆房垃圾运输(陆域范围)(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现场验证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9 - 01- 09 13: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6 13:00 (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洞泾镇贸易城地块拆违建筑垃圾分拣处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08-059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XYZX-SJ-2019-004) 3、预算编号:15-19-5290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洞泾镇拆临拆违垃圾及贸易城拆除垃圾就地堆放于原贸易城区域。经专业部门测绘,约有40.7万立方米建筑混合垃圾,折算成吨位约62万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实施后150天 7、采购预算金额:36000000.00元(国库资金:360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09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6 1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3) 《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证书类别及专业为工程渣土和拆房垃圾运输(陆域范围)(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现场验证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9 - 01- 09 13: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6 13:00 (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09 13:00:00至2019-01-16 13: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16年度或17年度);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缴纳凭证(18年10、11、12月其中任意一个月);提供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签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29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洞泾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沪松公路3888号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 | | 邮编:201619 | 邮编:201600 | | 联系人:张军 | 联系人:蒋磊 | | 电话:57673109 | 电话:57746516 | | 传真:57673109 | 传真:646418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