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新城苗圃养护项目崧泽文物保护区草坪养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25.0901万元(其中:包件一612.7026 万元、包件二112.3875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新城苗圃养护项目崧泽文物保护区草坪养护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14-149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z96273,17-18-z9627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2018年新城苗圃养护项目(预算金额:612.7026 万元)包件二:崧泽文物保护区草坪养护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2.38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7250901.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250901.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0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03 17:00:00至2019-01-1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须于系统内规定时间(北京时间9: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4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24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1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可以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南路777号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 | 邮编:201799 | 邮编:201700 | | 联系人:徐志文 | 联系人:苏红 | | 电话:17701769698 | 电话:18616816066 | | 传真:39716666 | 传真:566555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