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马桥镇机关及景城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业管理相应经营范围;2、投标人必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证明(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马桥镇机关及景城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13-103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8-z747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马桥镇机关及景城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内容:包括保洁、保安、会务服务、设备设施运行及秩序维护服务等 5、交付地址:马桥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景城 6、交付日期:三年 7、采购预算金额:591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91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1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2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页面并加盖公章以上文件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15 16:00:00至2019-01-2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纸质报名资料并携带原件接受验证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投标单位必须现场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未按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2-15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松公路1705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 | | 邮编:201111 | 邮编:200126 | | 联系人:董春燕 | 联系人:韩锋(业务员) | | 电话:64090495 | 电话:17317182370 | | 传真:/ | 传真:021-583070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