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十环网讯: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月15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DHHBZC20184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华 项目联系电话:156139393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 联系方式:陈斌 0319-2131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华 15613939380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东岗路口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用途:采购劳务服务,人员涉及司机、厨师等岗位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采购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80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注:(报名时携带上述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截图,以上证件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华 联系方式:1561393938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561393938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
来源:河北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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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河北 邢台市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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