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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十环网讯:大新县城市管理局大新县LED路灯节能改造公开招标公告1月16日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新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新县LED路灯节能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大新县LED路灯节能改造 项目编号:DCZX-2018-089(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469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富康路110号 联系方式:覃工0771-36226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0771-534695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2451424MB0525771R-2018-003)批准,现就大新县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LED路灯节能改造 二、项目编号:DCZX-2018-089(重) 三、项目预算:约2529万元(含节能改造后政府支付的电费)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此次项目涉及的路灯改造数量约3000盏高压钠灯以及LED中华灯(原有灯具光衰无法满足实际照明需求,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超出3000盏的部分,由中标人与业主另行协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使用满足国家关于道路照明标准的新型路灯光源替代现有的额定电压为220V的各种高压钠灯(包含但不限于额定功率150w,250w,400w三种主要类型)。拟由中标人投资对原有市政路灯进行LED改造,以项目的节能效益分期偿付投资,投资方在合约期内对产品(工程)质量负责的方式即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 7.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国内注册(指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产品或同类产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7.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7.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招标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8.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8.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8.3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8.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8.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6)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请于2019年 2月14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 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 2月15日上午10时00分整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jyzx.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新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1-3622626 地 址:崇左市大新县富康路110号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工 电话:0771-5346950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部门:大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1-3626646 采购人:大新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 1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7.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国内注册(指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产品或同类产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7.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7.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2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6)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来源:广西大新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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