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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十环网讯:抚松县沿江乡人民政府抚松县瑞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17日
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抚松县沿江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松县瑞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抚松县瑞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XRZB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7854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松县沿江乡人民政府 地址:13894027096 联系方式:黄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431-88785426、0431-8878541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瑞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炉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2.2招标内容:采购25台纯钢结构生物质颗粒炉(即烧秸秆纯钢结构生物质颗粒炉),长1米、宽0.8米,高1米,主要功能特点为自动点火、自动进料(料指秸秆)、自动控温,只需一键启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2.4供货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采购预算:10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瑞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炉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抚松县沿江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瑞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炉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采购25台纯钢结构生物质颗粒炉(即烧秸秆纯钢结构生物质颗粒炉),长1米、宽0.8米,高1米,主要功能特点为自动点火、自动进料(料指秸秆)、自动控温,只需一键启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2.4供货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采购预算:10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合同协议); (4)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3日下午13:30,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沿江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瑛 联系电话:138940270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1-88785426、0431-8878541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瑞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炉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抚松县沿江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瑞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炉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采购25台纯钢结构生物质颗粒炉(即烧秸秆纯钢结构生物质颗粒炉),长1米、宽0.8米,高1米,主要功能特点为自动点火、自动进料(料指秸秆)、自动控温,只需一键启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2.4供货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采购预算:10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合同协议); (4)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3日下午13:30,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沿江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瑛 联系电话:138940270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1-88785426、0431-88785412
来源:吉林抚松县沿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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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吉林 抚松县 沿江 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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