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总务物资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6981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供应商; (2) 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提供“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3月29日 16:2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4月08日 16:2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4月19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
开标时间: | 2018年04月19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健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69****4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卫生局 |
项目负责人: | 王玮琦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66021 |
采购文件: | 公告3.29.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7063320 | 货物 | 批 | 1.0 | 护士鞋、羽绒马甲、胸表、医疗用抢救车等物资资质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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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