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达茂联合旗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及设备建设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039号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其他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主体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资源广,融资能力优,具有PPP项目管理能力。 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相关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截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年内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申请人为本项目派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房建相关专业),且截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年内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申请人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目前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常驻本项目施工现场,每月驻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 4、财务要求:(1)申请人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若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盈利且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数据为准)(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且累计额度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投、融资能力各成员可以累加计算。 5、业绩要求:近5年(2013年4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在建或已完PPP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合同为准)或近5年(2013年4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信誉要求:(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三个网站查询结果。(3)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在过去五年(2013 年、2014 年、2015年、2016年、2017 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投资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6)在过去五年(2013 年、2014 年、2015年、2016年、2017 年)内,不曾发生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弄虚作假或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等职业不良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7)没有拖欠员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或任何原因导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8)无重大法律纠纷、无严重信用逾期记录、无不良法院判决记录。 7、其他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单独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本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联合体成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加以说明。 8、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中“供应商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等要求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百灵庙中学操场改扩建、达茂联合旗百灵庙第一小学扩建操场及新建体育活动室、农牧区四所小学塑胶操场建设、达茂联合旗三所公办幼儿园操场建设、达茂联合旗5所寄宿制学校浴室建设、达茂联合旗乌克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包头市德育教育基地扩展训练建设及设备采购、百灵庙第二中学法制教育基地内装修工程、达茂联合旗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内装修工程、达茂旗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达茂旗六所公办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学校消防设施改造。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4月17日 09: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4月24日 09: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豪庭A-1901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09日 14: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09日 14: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达茂旗教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达茂旗百灵庙镇 |
采购人联系人: | 胡新生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66472768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18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1001014800059261658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董红燕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947276334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达茂联合旗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及设备建设PPP项目4.17.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6524804 | 服务 | | 1.0 | 达茂旗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及设备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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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教育局、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