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资供货商资质招标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151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所投相应标段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3、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应具有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如有);其它因符合相关标准。(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5月04日 18: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11日 18: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25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25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黄金小区甲17栋6号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60304200920010234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
项目负责人: | 李智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889217 |
采购文件: | 后勤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D | 0.00 | F | 0.00 | A | 0.00 | C | 0.00 | E | 0.00 | B | 0.00 |
|
采购内容为:7282659 | 货物 | 项 | 1.0 | 办公用品类 | 7321760 | 货物 | 项 | 1.0 | 印刷品类 | 7321763 | 货物 | 项 | 1.0 | 被服类 | 7321812 | 货物 | 项 | 1.0 | 电料类 | 7321821 | 货物 | 项 | 1.0 | 水暖卫浴类 | 7321832 | 货物 | 项 | 1.0 | 办公家具类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