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固阳县怀朔镇人民政府垃圾箱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107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中需包含环保设备(设施)。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4月26日 16:3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04日 16:3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18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18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怀朔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 | 固阳县 |
采购人联系人: | 尹志勋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826001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20201040006132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
行政主管部门: | 固阳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宗慧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540200137 15540200112 |
采购文件: | 采购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7082822 | 货物 | 批 | 1.0 | 大型垃圾箱、小型垃圾箱、室内垃圾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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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怀朔镇人民政府、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