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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十环网讯:佛山市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佛山市三水区驿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22日
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至2019年佛山市三水区驿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年至2019年佛山市三水区驿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HN-CG-SS-201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89285943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 联系方式:叶先生,13902858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小姐,18928594381 代理机构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编号:HN-CG-SS-2018-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至2019年佛山市三水区驿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2018年至2019年佛山市三水区驿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 污泥运输处置单价 511.87元/吨 |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如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7、投标人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含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环评竣工验收批复,其核准经营的污泥处理处置规模不少于2万吨/年。(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交通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9.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必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含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环评竣工验收批复且负责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工作。 9.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如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2、①如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②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含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环评竣工验收批复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交通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携带原件核对)。[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提供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安监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7、投标人联系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箱。 备注: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形式现场提交,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3号二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9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3号二楼开标室。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信息(社会中介))(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zfcgxxzj/zfcggg/),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71014 传真: / 邮编:528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18928594381 传真:/ 邮编:528100 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如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含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环评竣工验收批复,其核准经营的污泥处理处置规模不少于2万吨/年。(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交通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9.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必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含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环评竣工验收批复且负责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工作。9.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9.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8.465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3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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