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参与1标段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参与2标段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参与3标段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咨询类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①煤矿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适用1标段);②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适用2标段);③煤化工项目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适用3标段)); 5、供应商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有关违法失信纪录。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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