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8年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349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标包划分: | 四个标包 |
第一标包:国产阀门 | 1、采购内容国产阀门采购。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专业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3)投标人须出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厂商出具原件、代理商出具制造商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红色公章); (4)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经销证书原件; (5)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6)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一般纳税人证明;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经销商出具制造厂商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商红色公章);代理商还需出具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经销证书;“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证明。 |
第二标包:进口阀门 | 1、采购内容进口阀门采购。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口阀门代理经销商;(3)持有进口阀门制造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品牌授权(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4)投标人应持有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予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单位报名),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处公章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5)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原产地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处公章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6)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7)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一般纳税人证明;进口阀门制造商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品牌授权(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予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所投产品原产地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处公章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证明。 |
第三标包: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 | 1、采购内容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采购。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3)国外品牌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的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和国内独资分公司的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原件以及品牌有效文件;(4)国外品牌产品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品牌授权书(原件),同时应具有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单位报名),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如在中国境内生产还应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5)国产品牌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6)国产品牌产品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阀门制造厂商出具的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原件以及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7)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8)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一般纳税人证明;“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证明。国外品牌制造商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国内独资分公司的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原件以及品牌有效文件。国外品牌国内代理经销商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品牌授权书(原件)、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单位报名),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如在中国境内生产还应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国产品牌制造商提供: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产品牌代理经销商提供:提供阀门制造厂商出具的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原件以及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
第四标包:全自动软水器 | 1、采购内容全自动软水器采购。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软水器制造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3)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制造厂商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生产或经销证明(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证明。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6月07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6月26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每标包500.00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03日 09: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03日 09: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媛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90136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41572381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高丽波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981858、15354901928 |
采购文件: | 二批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7472718 | 货物 | | 1.0 | 闸阀、蝶阀、调节阀、球阀、止回阀等DN100-400 | 7472790 | 货物 | | 1.0 | 进口截断阀DN400-DN1200。 | 7472805 | 货物 | | 1.0 | DN150-350的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 | 7472821 | 货物 | | 1.0 | 全自动软水器:处理量2t/h-48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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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