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普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子王旗红格尔苏木人民政府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四子王旗红格尔苏木乌布力吾素嘎查办公楼。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四)财购准[2018] -G133号 采购文件编号: NMPZ-2018-12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 | 四子王旗红格尔苏木乌布力吾素嘎查办公楼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174,49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2018年12月14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时,下午 — 5:00时到内蒙古普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华闻大厦11楼1104)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出示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注:(1)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开标地点: 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普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华闻大厦11楼1104 | 邮政编码: | 010020 | 联 系 人: | 王建芬 | 联系电话: | 13948619111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普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财险大厦支行 | 账    号: | 154001120180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四子王旗红格尔苏木人民政府 | 地    址: | 四子王旗红格尔苏木 | 邮政编码: | 0118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58484281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