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配套设备及安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临政采办执【2018】253号 采购文件编号: LHZC(2018-13招标)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 | 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配套设备及安装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72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2018年12月12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时,下午 — 5:00时到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5.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4)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备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五号园1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开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五号园1号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 | 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五号园 | 邮政编码: | 015000 | 联 系 人: | 姚晓琳 | 联系电话: | 0478-8521305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 开 户 行: | 内蒙古巴彦淖尔河套农商行曙光支行 | 账    号: | 8512301220000000001761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临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 地    址: | 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邮政编码: | 015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8-852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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