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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第一次)城港湾配套幼儿园装修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3月7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江城港湾配套幼儿园装修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00023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其“江城港湾配套幼儿园装修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0027GC19AA-0040 (二)项目名称:江城港湾配套幼儿园装修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3.2万元(含财政资金 93.2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详细技术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采购类别:工程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范围:江城港湾配套幼儿园装修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项目地点:江城港湾配套幼儿园 6、质保期:两年 *7、采购预算:93.2万元 8、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9、其他:无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无。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一)获取时间:2019年3月6日18时00分起至2019年3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业务部办公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以上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1月、2019年2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依据; 4)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3月-2019年3月)须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供应商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须出具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7)供应商须出具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只承担本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10)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1)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近三年(2016年3月-2019年3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供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1)供应商须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1月、2019年2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依据; 4)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3月-2019年3月)须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6)供应商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须出具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7)供应商须出具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只承担本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10)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 11)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近三年(2016年3月-2019年3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6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办事处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康婵婵 联系电话:027-849588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关靓雯 电 话:15271435913 邮 箱:gjw@dfmbidding.com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wedz.com.cn/)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2019年3月6日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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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幼儿园 室外 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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