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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及突击保障服务(2019)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10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及突击保障服务商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9012334-0046)的要求,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及突击保障服务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9-533 (二)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及突击保障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26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叁)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环境整治及突击保障 (3)类别:服务 (4)服务内容:环境整治、共享单车整治、违法建筑物拆除、违法广告牌拆除。 (5)服务期:1年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约2600万元 (8)其它:投标人报价以综合费率下浮报价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常备突维工人不少于40人,其中技工10人,普工30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身份证); 4、投标人应常备突维常用机械设备,包括:履带式推土机240KW、洒水车4000L、汽车式起重机16T、自卸双桥汽车15T、柴油发电机30千瓦、履带式单斗岩石破碎机105KW、钢轮压路机15T(提供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及行车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8、采购人若有突击抢险或环境紧急治理需要时,投标人能调动不少于100人即时参与完成任务的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3月11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投标人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4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朱晓艳 电 话:027-8752056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磊、唐瑞 电 话:18872275636、19945011114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7880479、027-65529821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0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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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武汉 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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