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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恩施市清江流域美化亮化(首次)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跟踪审计3月11日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拟就恩施市清江流域美化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跟踪审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清江流域美化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跟踪审计 二、项目编号:ESBT-19001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3.1建设主要内容:恩施市清江流域美化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一期重点打造城市中心区,包括红江桥至黄石大桥段清江流域、舞阳大道、东风大道、两岸清水走廊、桥梁、广场及建筑物等;工程范围:1)对城区清江流域“红江桥至黄石大桥段”区域的桥梁、堤岸、绿化、广场、游步道、栏杆、滨江建筑物等进行夜景亮化;2)对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道路两侧建筑物及人行天桥进行道路照明、夜景亮化设;3)对舞阳坝、火车站、亲水走廊路段进行智慧路灯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3.2采购范围: 整个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3.3服务周期:本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毕止。 3.4工作内容: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恩施市清江流域美化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和咨询,并出具造价报告。 四、服务费预算: 64.00 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若超过此限价,供应商将被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5.2供应商人员配备要求 5.2.1供应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时间(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不少于5年。{注:项目总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身份证、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的5个整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人社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或缴款凭证、或社保证明)和社保明细表,社保明细表如为社保查询官网网上打印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2供应商拟派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且其须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拟派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且其须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安装专业)。{注: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身份证、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的5个整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人社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或缴款凭证、或社保证明)和社保明细表,社保明细表如为社保查询官网网上打印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3供应商拟派造价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至少1名、安装专业至少1名),且由供应商书面承诺常驻现场(承诺函格式自拟)。{注:造价专职工作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身份证、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的5个整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人社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或缴款凭证、或社保证明)和社保明细表,社保明细表如为社保查询官网网上打印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5.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供应商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5.6供应商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5.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争性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5.8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7.1请供应商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3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上述资料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到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7.2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恩施市怡江新城B单元404(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恩施市大桥路6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18-8465165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恩施市怡江新城B单元404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0718-8243879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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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施工 恩施市 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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