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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2019]改水)项目土地重估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二次)3月12日
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土地重估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代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依据房财采计【2019】 0205 号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要求,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土地重估单位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受房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就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土地重估单位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1.1项目名称: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土地重估单位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房财采计【2019】 0205 号; 1.3采购预算:13.4534万元; 1.4服 务 期: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土地重估工作; 1.5询价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1.6验收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3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4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规划设计或测绘单位,单位和拟派人员无不良记录且不在处罚期间; 2.5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土地登记(或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证书》; 2.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二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2.7供应商项目组至少配备3名人员且并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具备省厅组织颁发的合格培训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照招标要求驻现场,且驻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所配备人员一致,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规划、土地管理等专业中级职称;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9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10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转包和分包。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须知3.1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2日上午09时00分起至2019年03月19日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2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19年03月19日14时30分; 3.3资格预审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203号聚香缘酒店2楼),逾期概不受理; 3.4资格预审所需资料:供应商提供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无效)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另提供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分装两个档案袋内,须密封完好,封面注明“资格预审原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5.1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3月20日上午09时00分起至2019年03月22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5.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203号聚香缘酒店2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询价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 六、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询价地点均详见《询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房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19-3247151 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郑李娜 联系电话:0719-8688078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 2019年03月12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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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询价 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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