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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曾都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门楼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1月]公告3月24日
曾都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门楼改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曾财采计[2019]328号计划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委托,现就“曾都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门楼改建)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曾都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门楼改建)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90322Y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最高限价:49.74万元 3.2工期:75天 3.3质量:合格 3.4采购内容:施工图纸、预算交底、招标答疑(若有)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条件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4.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3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在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4.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4.6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4.8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下同)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提供下列有效原件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外,其余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8年6-12月至2019年3月之间任何一个月份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和依法缴纳完税发票;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上述资料须提供一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6.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3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9日15:3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7.2响应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7.3响应文件的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 联 系 人:侯静 联系电话:1808686778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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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项目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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