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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与决算审计采购项目询价[上午公告]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3月27日
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与决算审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代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房财采计[2019]0080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受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拟就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与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XHZXXJ2019012; 2.项目名称: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与决算审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26.1383万元; 4.服 务 期:项目完工至验收; 5.询价内容:负责完成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造价审核和报告编制和财务决算审核与报告编制; 6.验收标准: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办法的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为湖北省国土整治局和房县政府采购办已登记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单位和拟派人员无不良记录且不在处罚期间; 4.供应商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或财务相关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并承诺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 5.企业近三年内(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以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供应商双方分别提供参与项目人员在报名前三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1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联合体供应商双方分别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9.联合体供应商只能参加《房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与决算审计采购项目》和《2018年度房县地方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与决算审计》其中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报名和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10.联合体供应商双方分别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须知1.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下午14是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4月1日9时00分; 3.递交资格预审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203号聚香缘酒店2楼)逾期概不受理; 4.资格预审所需资料: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原件与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分装两个档案袋内,须密封完好,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处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1.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2日8时30分起至17时30分止; 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203号聚香缘酒店2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文件获取方式: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六、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询价地点均详见《询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19-3247151 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郑李娜 联系电话:0719-8688078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 2019年3月26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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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询价 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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