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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购置环卫电动保洁车项目竞争性[中午发布]磋商公告3月29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购置环卫电动保洁车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9032623-0290),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购置环卫电动保洁车”项目以分散采购的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9-573 (二)项目名称:购置环卫电动保洁车 (三)采购预算:84万元(其中财政84.00万元;自筹0.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项目包编号:1 项目包名称:购置环卫电动保洁车 类别:货物 用途:环卫 数量:120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84万元 交货期:12日历天 质保期:1年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招标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4、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供应商须提供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但不足2年的供应商,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不接受电子回单); 供应商必须能提供2016年以来类似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 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3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投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可读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供应商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4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何军 电 话:027-8489105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磊 电 话:1887227563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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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保洁 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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