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上津镇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二次)4月1日
依据郧西县财政局下达的西采计备[2018]299号计划函要求,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上津镇视频监控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YXZFCG2019-05 2、采购项目名称:上津镇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范围:视频监控系统(含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视/音频会议系统、拼接屏、光纤线路施工) 5、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5.34万元,即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6、项目工期: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保证正常运行。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含本项目相关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应提供监控设备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6.提供行贿犯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监控设备售后服务承诺函、 营业执照、近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上下载件及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印章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于北京时间:2019年4月1日-- 2019年 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在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报名并获取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719-6224370 上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江帆 电话:13886833169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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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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