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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9-2020年度协议供货与定点服务供(2019)应商增补公开招标公告4月11日
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30号)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2019]1号)精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拟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9-2020年度协议供货与定点服务供应商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增补和对“机动车保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确定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9-2020年度协议供货与定点服务供应商增补。 2.项目编号: CYCG[2018]ZB-A*C-030号 3.项目内容:协议供货与定点服务采购应商增补和对“机动车保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确定供应商。即:2018年度协议供应商顺延到2019-2020年协议供应商库,直接成为协议供应商(因受到行政处罚或由政府采购中心除名的除外),可不参与本次投标。宜昌市政府采购的车辆协议供应商可凭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协议供应商合同书或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证明文件到本中心签订协议供应商承诺书后直接确定为本县的协议供应商。 本次协议定点采购的范围为: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具体如下: (一)协议供货采购 包一:办公自动化。含服务器、台式计算机(图形工作站除外)、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工作站除外)、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机房辅助设备、基础软件、复印机、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多功能一体机、文印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视频设备。 包二:车辆。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轿车);小型客车。 包三:空调。空调机(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 包四:家具。含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组合家具。 包五:复印纸。 (二)定点服务采购 包六:电信服务。含基础电信服务(电话费除外)、增值电信服务。 包七:其他印刷服务。含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日历、名片、卡片的印刷服务。 包八:机动车保险服务。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和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等。 4.项目预算: 无。 5.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6.项目属性:货物、服务。 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7.2 投标人必须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 投标人必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4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5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6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特殊资格和条件: 包一:(办公自动化) 供应商注册地必须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二:(车辆) 供应商注册地必须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三:(空调) 供应商注册地必须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四: (家具)。 供应商注册地必须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五:(复印纸) 供应商注册地必须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六:(电信服务) ①供应商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支公司)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在本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③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包七:(其他印刷服务) ①供应商注册地必须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②供应商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包八:机动车保险服务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的内容。 ②供应商在本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③供应商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支公司)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7.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7.9 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一个分包投标。 7.10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8.1供应商在供货与服务过程中必须落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5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长阳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将视为未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1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11.投标信息: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9:30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长阳政务服务大楼四楼),由中心工作人员接收。 11.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携带公司相关原件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 12.开标信息: 12.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12.2开标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13.信息发布: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 14.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联 系 人:沈小华 电 话:0717-532240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3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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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招标公告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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