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通城县环(第二次)境卫生管理局固定垃圾投放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4月13日
依据通城县政府采购办计划函要求,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固定垃圾投放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固定垃圾投放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XZ-20190408 3.招标控制价:总金额约108万元 4.供货时间:30个日历天。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专业生产厂家,经营范围须包含垃圾投放亭。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或领取CA数字证书。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7日23时59分59秒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http://www.zgtc.gov.cn/tcggzy/,下同)使用网员账号或CA数字证书登录“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5月5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无须网上递交。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银山广场旁,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36771578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电话:13329988977 2019年 4月 12 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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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通城县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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