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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远安县嫘祖镇望家污水处理设备基础[2019]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4月16日
远安县嫘祖镇望家污水处理设备基础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远安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远采计备【2019】XM0205号文的要求,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远安县嫘祖镇望家污水处理设备基础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YC2019-07 1.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嫘祖镇望家污水处理设备基础工程 1.3、采购预算价:约27万元(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1.4 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嫘祖镇望家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1.5、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嫘祖镇望家村,本次工程包含挡土墙、管理用房等;具体工程数量见附表。 1.6、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7、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1.9、工程安全要求:按照《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2.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2.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提供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7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愿的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送交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自行携带U盘)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下午14时30时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09:30时 (注:8:30 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分 磋商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 六、发布公告的期限及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4月16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嫘祖镇垭丝路88号 联 系 人:舒喆 电 话:186714432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人:尚君来 电 话:0717-3811890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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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竞争性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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