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西北湖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上午公告)程(道路及箱涵改造项目)照明工程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4月20日
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 西北湖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及箱涵改造项目)照明工程 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J19030623-0559计划备案号和(无)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的委托,对西北湖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及箱涵改造项目)照明工程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KD-ZFCG-20190415 (二)项目名称:西北湖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及箱涵改造项目)照明工程 (三)采购预算:76.55万元;招标控制价:58.64092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西北湖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及箱涵改造项目)照明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道路照明 (5)数量:/ (6)简要技术要求:西北湖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及箱涵改造项目)照明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预算:76.55万元;招标控制价:58.640923万元 (8)期限(工期):60个日历天 (9)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 (10)其他:/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磋商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及内容自拟,且书面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份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和近三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及内容自拟,且书面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截图);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联单位说明,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3.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力监管机构核发五级及以上的《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2017-2018年度路灯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投标企业推荐名录》中施工企业; 5.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班子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不良行为,且承诺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二代身份证、无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2)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提供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二代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04-22至2019-04-26(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3.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各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4.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符合“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19-05-06 10:0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19-05-06 10:00(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04-22~2019-04-26共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12号 联系人:陈骏 电话:(027)6566279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室 联系人:陈雯静、尹华杰、陈鸣、陆晓绚 电话:1539287713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2822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其他 无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9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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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竞争性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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