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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秭归县人民法院附属用房[中午公告]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4月26日
根据鄂采计备【2019】08186号计划备案表要求,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秭归县人民法院附属用房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1 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宜昌市秭归县,对秭归县人民法院附属用房进行改造,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728m2。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1.2 预算金额:36 万元 1.3 项目编号:JYZB[2019]045 1.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5 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1.6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1.7 工程安全等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磋商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2.4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 65 分及以上(信用分值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复印件供磋商小组核验)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派本工程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 1 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鲜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复印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且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供磋商小组核验);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 2019 年 1 月至 3 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社保证明材料(网上打印带有二维码)复印件供磋商小组核验)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在本单位 2019年 1 月至 3 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鲜章的社保证明材料(网上打印带有二维码)复印件供磋商小组核验)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磋商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报名 4.1本项目实行线下报名。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购买磋商文件及领取相关资料,每套询价文件售价300元整(缴纳现金)。 4.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 6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采购人在本公告第 6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 6 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3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7日9 时 30 分至 10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秭归县人民法院3楼会议室 5.3磋商时间:2019年5月7日10时00分。 5.4磋商地点:秭归县人民法院3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磋商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5月7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人民法院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 系 人:王金立 联系电话:1380820381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金德瑞酒店21楼 联 系 人:朱盛林 联系电话:17764254321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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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秭归县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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