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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网络中心机房改造升级项目(壹月)(二次)询价公告5月7日
依据十采计备[2018]XM7777号十堰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的委托,就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SYGPC19017 二、项目名称: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网络中心机房改造升级项目(二次) 三、询价内容:网络中心机房改造升级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69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9时(当日8:3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价)。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5室 八、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异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时间后就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 九、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皮冰松 联系电话:0719-8118701 邮政编码:442000 电子邮箱:hbsygpc@163.com 地 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7室 采购人: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联系人:李洪生 联系电话:18971916866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26号 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6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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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十堰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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